逆转裁判RM剧情攻略

极游攻略网将跟大家是介绍关于逆转检察官攻略的,希望可以帮你解惑。

逆转裁判RM剧情攻略

逆转裁判RM剧情攻略

你如果要剧情攻略我有:

第一话 最初的逆转

鲜血从一只沾满了鲜血的凶器——小型雕像上滴下,一只可怕的手正握着这雕像……

“……混蛋,为什么我会碰到这种事……”

“……我可不能被抓住……所以……一定要找个人嫁祸,可是找谁呢!”

“……对了,就找那家伙……”

男子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身影“如果嫁祸给他的话……”

「8月3日上午9点47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中」

主角成步堂龙一(ナルホド)和所长(チヒロ)寒喧几句。主角因为是第一次登上法庭,所以十分紧张。并表示这次的辩护,也是因为十分想帮助委托人。

这时传来一阵喧哗……

一个叫矢张(ヤハリ)的人哭闹着来到主角面前,他一心想死,因为失去了最心爱的女友。主角看到满脸是泪的他,难以想象这样软弱的人就是杀害自己女友的罪犯,但报纸上写着的确实是他的名字……

这次的事件非常简单:高级公寓的一个房间中,一名年轻女性被杀。被逮捕的是和她交往的不走运的男子——矢张政志,他是主角从小学时代开始的亲密朋友。主角比谁都了解他,所以不相信他会是罪犯。主角要替他伸张正义的另外原因是——他欠了主角一大笔钱。

「8月3日上午10点整,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宣布审理开始,检察官アウチ(所谓检察官,就是想方设法也要让被告被判定有罪的人)表示准备完毕。主角(成步堂龙一,三个月前刚成为辩护人,今天是第一天上法庭)虽然也表示作为辩护人已经准备完毕,但脑子里却一片空白。法官看到主角如此进展很担心,所以先提一些简单的问题来看看主角是否真的准备好了。

法官:首先,请说出这次事件的被告人名字。

主角选择回答:矢张政志

法官:下一个问题,现在审理的是杀人事件,请说出被害人的名字。

这时所长会在旁边提示主角,关于不清楚的事,可以按键随时查看《法庭记录》来得到信息,然后可以按键来切换查看证物和人物介绍两个大项。

主角选择回答:高日美佳

法官又问:被害者的死因是什么?

主角选择回答:被不尖利的凶器所杀。完成回答后,法官宣布审理可以开始。

法官开始问话:检察官,我有问题想问你,正如成步堂所说,被害者是被钝物所杀,那钝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证物的资料被记载到《法庭记录》中,所长提醒主角,这证物将是辩护的有利武器。接下来,法官宣布带证人上庭,但是检察官想先盘问被告人。这时所长会提醒主角应该仔细聆听,这是辩护的关键。只能祈祷被告人不要说些多余的话,从中可以找到反击的机会,检察官开始发问。

检察官:被告,你是否最近被死者甩了?

被告:什么!我们可是本世纪最合适的一对恋人,只是最近不打电话也不见面了而已。太小看我了!

检察官:我们通常把这种情况称作“被甩了”,死者根本就是玩弄你,把你甩在一边,被害前一天也是刚从海外旅游回来。

被告:你说什么!胡说,我不信!

检察官:法官大人,这是死者的护照,死者在被害前一天,还在纽约。

检察官:死者虽然是模特,但是收入并不多。好象有很多给她小费的老头子,死者应该是以这种援助交际的形式来取得钱,并且去海外旅游的,被害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现在请问被告,你认为死者是怎样一个人呢?

会出现选项,但无论主角选哪个,矢张都会说:混蛋,那臭女人竟敢耍我,我要宰了她!去天国问那臭女人吧!

检察官继续盘问:被告,事件发生当日,你去过死者房间吗?

但无论主角怎么提示矢张回答,检察官都会表示有证人目击被告从现场逃离。那证人正是发现死者的人,他也是事发当日劝主角买他报纸的人——山野星雄。

证人被带上法庭要开始说证词了,这时主角应该仔细聆听证人的证词……

法官:那么现场的电话为什么不能用呢?

检察官:事发当日,公寓正好停电。

法官:但即使停电,电话还是可以使用的啊?

检察官:是的,但是因为那种电话是子母机,所以子机需要电而无法使用,现场的证人使用的就是那种电话的子机。法官大人,我们已经准备了停电记录。

接下来,就是作为主角的辩护人开始“寻问”了。所长告诉主角,所谓“寻问”就是找出证词中的疑点。如果作为被告的委托人是无辜的,那么证词中就一定有谎话存在。关键就是在证物上或证物和证词之间,一定会有不相符的地方。首先找出法庭记录和证词矛盾的地方,然后如果能找到矛盾的证物的话,就把证物摆在证人面前。(按键列出证物后,按A键提出质疑)

辩护规则:证词可以用左键或右键进行一句句回放。如发现证词本身有问题,就按键来提出质问。如果找出证物无法说明问题的话(按键列出证物后,按A键提出质疑),就算失败。失败5次的话,就会失去法官的信任。

寻问开始,证词共10句,要找出其中矛盾的地方加以反击。

列出案件的证物,就很容易就找出其中的破绽了,那就是发现死者的时间和死亡报告中死者的死亡时间不符。在证词的第8句,按键列出解剖记录再按A键提出质问。

在死者被发现的时间上,需要证人进一步的证词来说明,主角也可以从中找到更进一步的矛盾。

关于发现死者的时间,证人又做了6句证词。

证词完毕,主角可以再次开始寻问。

揭穿他后,法官再一次希望他提供正确的证词。

证人接着又做了关于听到报时的4句证词。

一系列的寻问后,法官会问主角,对于证人的证词是否还有问题想问。

主角选择回答:还有问题。然后质问道:这钟只有拿起那摆设仔细看,才能发现。但你没有进屋子,你又是怎么知道那是一个钟的?而且还看了时间?这不是天大的矛盾吗?

接着主角选择强制性断言:一定是因为你事发当日,进入了那房间。

主角开始追击:为什么你会知道那个摆设是钟呢?那一定是因为你当天进入了那间屋子。所以说,那天用时钟摆设打倒死者的人就是你!一定是因为当时正好那个钟响了,而且你听到了那钟声!山野君……你因为被惊吓了,所以那摆设就从手上滑了下来。而那时候的响声,给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你只对时间记得如此的清楚。

证人山野:我当时……确实……听到了……不……是看到了……啊……真烦人,竟然对这些细小的事抓住不放。就是那家伙,我看见他了,处死他,把他处死……

检察官:法官大人,辩护人还没有拿出什么证据呢。

法官:辩护人,你为什么说证人听到的就是这个摆设中时钟的报时声呢?

主角:这是非常简单就能知道的事。

接着主角选择回答:试着让时钟报时。

主角试着让钟报时,众人听到的声音是9:25.但现在的时间却是11:25,那正好证明了山野听到的声音也是晚了2小时的钟,和这个摆设的时钟一模一样。

山野辩驳道:虽然这钟也晚了两小时,但是你又怎么知道这摆设在事发当时也是晚了2小时呢?……

就在主角无言以对,法官将要认定山野无罪的时候。所长开始鼓励主角,她希望主角可以作为辩护人采取“逆转”的思维方式:既然说“那时钟在事发当天是否晚了两个小时不能确定”,那么为什么那时钟会晚了2个小时呢?

果然还是所长经验丰富……

法官要求辩护人拿出能说明那个钟为什么会晚两小时的证据。

主角:就是那护照!死者那天从纽约刚回日本,而纽约和日本的时差是14小时。那也就是说,纽约凌晨2点的时候,日本正好是下午4点。死者在回国后,没有把时钟的时差调整过来!所以你听到的时间就差了两个小时。怎么样,山野……

山野终于承受不了主角的狂轰烂炸,终于崩溃了。他被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官:成步堂,你竟然那么直截了当,让我吃惊不小,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让你的委托人解困,并让犯人显出原形。现在我就开始判决,被告人矢张政志,无罪!

法庭上下顿时一片欢呼,这时法官宣布审理结束。

主角:叫做山野的男人,好象是趁家中无人,而去行窃的惯犯。一边卖报纸,一边以无人的家庭作为目标。那一天,矢张去拜访的时候,死者不在家,等他走了后,山野就潜入房中。正在行窃时,死者回家了,勃然大怒的山野就拿起身边的摆设……

「8月3日下午2点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

矢张认为死去的美佳在玩弄他的感情,但主角却以美佳带着矢张制作的摆设一起去了纽约为证据,说明美佳还是想着矢张的。

所长:成步堂君,证物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从不同的角度看,它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人也是这样,我们并不知道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但是作为辩护人,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相信委托人,就是相信自己。成步堂君……变的更强吧……自己坚信的东西,即使到最后也不能放弃。

第二话 逆转姐妹

「9月5日上午9点27分 绫里法律事务所」

电话铃声响起,原来是所长打给她妹妹的,拜托她在开庭以前保管一下证物——一个“思想者”的座钟。座钟现在不走了,因为把里面零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证物。约好晚上9点让她妹妹去事务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点57分,绫里法律事务所」

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千寻小姐,把那文件交给我吧。

所长:这里没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说谎的水平好象不高啊,不就放在那里吗……藏着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所长:为什么你会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难道你不知道吗?收集情报就是我的工作。

所长: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你约定,那就是……要你永远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点零8分,绫里法律事务所」

主角来到事务所找所长,但是觉得不对劲,而且闻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动指令进入所长室,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个女孩正扶着奄奄一息的所长靠在墙上。

此时女孩晕倒,将其安置到休息室。回来看所长,身上只有微热,已经要……

发现所长身边是横卧着的凶器——“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还看到所长身旁有张纸片。上面用血写着——マヨイ。

然后到房间右侧调查电话时,这时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来对面旅馆有个女子正拿着电话话筒看着这里。

回到事务所发现女孩已经醒了,原来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张收据上用血写的字。这时主角选择“对话”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长的妹妹。当主角拿出证物——领收书(收据)给她看时,她吓了一跳。这时警车声响起,原来是刚才那位女子报的警。刑警发现收据后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愿意担任她的辩护人。与真宵交谈后得知她是正在学习的灵媒者(以灵力作为媒体来和灵魂进行交流)。接着问起当日的情况,她想给主角听她手机里的通话录音,却发现,手机被刑警没收了。这时真宵表示有事拜托主角,给了一个辩护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那个辩护师,来到星影律师事务所,却发现没人。

回到拘留所从真宵处知道了绫里家族的事:父亲在她们年幼时就去世了,母亲也下落不明,绫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强的灵力。15年前,因为一个男人,她们的母亲“破灭”了,也就是消失了。几年后,她姐姐说要当辩护律师,就下山去了,那以后真宵就一直一个人住着。然后主角就关于她母亲“破灭”的事询问了一下。原来在15年前,有一起让社会恐慌的杀人事件,警方无论如何都要找出凶手,所以就拜托她们的母亲用灵力和死者对话找出凶手,结果那个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为她们母亲的一句话,那个凶手无罪释放了,然后有个男人把这作为独家新闻,就作假调动媒体陷害她们的母亲。结果成为了全日本的笑柄,从姐姐那里得知,那个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绫里法律事务所碰到了那个刑警,得知他叫糸锯圭介。经过交谈可以得到所长的解剖记录,并了解到检察局将会派称作“御剑检事”的ミツルギ作为检察官,听说他为了取胜而不择手段。给刑警看证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后会有选项,是否要告诉刑警想拿回手机的实情。但无论选哪个,主角都会编个谎话来隐瞒,然后得到真宵の携帯电话。

此时与刑警交谈会得知证人叫松竹梅世,还在那家旅馆里面。现在可以到板东ホテル调查,那个女证人离开后,当调查了房间里半开着的抽屉时,她突然前来阻止,难道那里面放着什么重要的东西吗……盘问了半天,也没套出什么来。

再次来到星影事务所,发现辩护师星影回来了。但当主角说明来意时,他却拒绝了,借故事务繁忙。然后又问了那幅墙上的画,那是他十分看中的画。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诉真宵那个辩护师拒绝了她的委托,然后就决定替她辩护了。

但还有个疑问,那旅店里的女子的抽屉中到底有什么?所以就赶到旅馆,正好碰上那女子在洗澡,趁此机会正好调查一下屋子。并且有个服务员让主角转告那个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公司叫小中的打给她电话过。主角觉得这名字耳熟,突然想起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让她母亲“破灭”的那个男人……

于是开始调查,在抽屉中竟然发现了窃听器。记录之后,就要开庭了……

「9月7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第一证人——刑警糸锯圭介上庭,以一张图片的形式进行事件现场的说明:死者倒在窗口处,因被钝器所击流血过多致死。凶器“思想者”的摆设就横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是可以利用的。

摆设被送到法官那里,那张图片被登录法庭记录。刑警表示当时立刻逮捕真宵是有足够证据的,所以法官提出让刑警开始关于逮捕理由的证言。

证言结束后从真宵那里会扔来纸条提醒主角无论如何都要拿出气势,让证人有所动摇。

寻问开始了,主角以第5句证言提出了质疑。

主角:你为什么会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为那是目击证人说的。

主角:你刚才是否说,因为有了铁证如山的证据,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么说的。是我吗……

检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确实说了。

主角:那样可疑放荡的女人证词,怎么能算铁证呢!

刑警:什么!梅世并不放荡,而且也不可疑。那个……虽然有点放荡……

法官表示刑警的证词有问题,所以想让他再次开始证言。

刑警再次作出证言,作完后法庭上下一片喧哗。

再次寻问开始,以解剖记录来质问第6句。一番争辩后,从检察官那里得到了新的解剖记录,然后就带上第二证人——目击报警证人梅世。检察官开始盘问这女子。她回答事件发生的9月5日晚上,她在旅馆。她说是那天下午办理的住宿手续。那间房正好对着事务所。然后她也作出了一番证言。

主角以第3句证言提出了质疑,在梅世目击的凶手是否真宵上出了问题,所以法官再次要求她进行证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证言后,主角还是抓住老问题——光看外表是无法知道那是一个时钟的。

梅世:因为,我听到了那时钟报时了。

检察官:旅店离事务所很近,能听见也不奇怪。

然后主角选择回答:时钟应该不会响的

再选择说明原因:里面没有机械装置

法官立刻调查时钟,证实了那里面确实是空的。但是检察官表示,还不知道里面的机械装置是否在事发以前就已经没有了。所以法官要主角证明这一点——机械装置是何时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从对话中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梅世又说,因为在外面也看到过同样的时钟摆设。主角以“思想者”的时钟作为证据,表明这是他朋友亲手制作的,在商店里是看不到的。

这时梅世发怒了。法官让主角来说明一下为什么她会知道那是时钟。

主角选择回答:因为她听到了情报。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主角就以发现的窃听器作为证据揭发女证人在窃听事务所的电话。但是检察官反对主角的说法,要让主角拿出可以证明“通过窃听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时钟”的证据。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证明了这一点。梅世恼羞成怒,这时主角瞅准机会开始反击。

是你干的吧?为什么要窃听?

但是梅世称当时因为有服务生为她服务,所以可以证明她不在现场,和事件无关。

主角选择盘问服务生,但检察官表示反对:如果要盘问,就要答应一个条件。那就是,服务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证明梅世在场的话,那么主角要承认被告有罪,不能再进行辩护。主角只能答应。

服务生作为证人上庭,也作出证言。

起初主角并没有找到什么破绽。当法官正要宣布证人可以离开时,主角要求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这几个选择分别是从不同角度来拆穿服务生,使他只能老实交代真相。原来是检察官不让他把这些说出来的。办理住宿手续的是2人——梅世和另一个男人,而且在9点送咖啡去客房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那个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应该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为检察官隐瞒了那个男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进一步调查后,再开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谈了一下后,打算继续寻找线索。

拘留所会面室,主角找梅世谈话,但从她口中没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墙上的画不见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拿其中一张作为法庭记录。

在旅馆给服务生看“D6号事件。资料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书。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出D6号事件资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书,用连哄带劝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他是信息处理公司的老板小中,以贩卖情报来赚钱的“专家”。来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谈了一番。发现他房间里的那幅画就是星影的那幅,还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书。但是他对事发当天夜晚的事闭口不谈,声称警察局和检察院都是他说了算。在和小中的(绘のこと)对话中、选(いい绘ですね)以外的选项。

现在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可以碰到星影。虽然一开始他还是不想说,可当主角提及那幅画时,他觉得只能全盘托出了。原来,小中一直在干威胁别人的营生,他的公司就在寻找人们的把柄。星影这15年里一直付给他钱,就是因为《D6号事件》。他之所以没有接受真宵的辩护委托,果然是因为受到了小中的胁迫。星影告诉主角要逮捕小中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他掌握了法官、律师、检察院长、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门要员们的把柄,可以随便操纵他们。

主角还了解了《D6号事件》的真相——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个灵媒师的委托,就是所长的母亲。她接受了警察的委托,想利用灵媒来进入杀人事件被害者,但失败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欺诈。但是那事件至今没有解决。星影受到胁迫,是因为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托灵媒师,这是绝对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却让小中知道了。最后星影对主角说:好吧,你执意要和他斗,就去绫里事务所好好调查一下吧。因为千寻所长一直在追查小中,所以一定会留下某些记录的。

因此,主角立刻赶到律师事务所。调查文件架,发现三个文件。一一阅读后,发现有一页不知被谁拿走了。最后得到了“新闻记事”作为法庭记录。然后把这个拿给小中看,小中竟然打电话给检察院长,说要告发主角是杀死绫里所长的罪犯,而且他要作为目击证人出庭,并叫来了刑警立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点37分,拘留所会面室」

主角碰到了已经被释放的真宵。主角希望她明天能来参加审理,真正的犯人要作为目击证人出现,主角和他的真正较量即将开始……

「9月9日上午9点5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这里碰到了检察官御剑,他告诉主角,检察院院长叫他无论如何都要让证人的说法成立,而且法官也会站在他们那一边。

「9月9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现在开庭,主角将为自己辩护。小中出庭作出证言。

在寻问开始时要注意一下手头的法庭记录,最好把新老法庭记录都翻一翻。质问第8句证词,再用梅世の证言书找出小中新证言中的破绽。

主角:梅世明明说是看到被害人向右逃跑,但是你说向左。如果照你所说,被害人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条。你又如何解释!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左逃的啊……

真宵:辩护人先生,他好象也不像在说谎啊。

法官:辩护人,你对梅世和小中的说法,有什么看法?

主角选择回答:二人都说得对。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没有说错,因为……小中的目击现场不是在旅馆,而是在绫里律师事务所!

法庭内一片喧哗,主角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但是小中想抵赖,而且又有法官和检察官支持他,只能让他再一次进行证言。

当小中关于向左逃跑的证言作完后,寻问开始。主角以解剖报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打击。当要小中对此作出解释时,检察官和法官想阻止主角继续寻问。但法庭上下都极力站在主角一边,要求继续审问小中,法官只能让主角继续盘问。

小中再次作出了证言后,主角问他听到了什么的响声,他说是立式台灯。主角认为他不是听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证言:向窗外看去,看到立式台灯滚在地上。然后主角拿出台灯的碎片,对这句继续发问并指出台灯不可能滚在地上,而是已经破损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灯。那么,你到底是在什么时候看见那立式台灯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还用问?当然是……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说,你是在被害人受袭击前看到的立式台灯吧?

小中:对!那样……就没问题了吧?

主角:有很大的问题!小中,你说的是那样的吧:在杀人时间引起前,从旅店的窗口处看到了立式台灯。

小中:YES!就是那样!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灯根本就不可能看见!

主角拿出法庭记录中的上面图。

主角:从旅馆能看到事务所的,只是这样一片区域,但是却无法看到立式台灯。所以,小中!如果你在板东旅馆的话,那么那灯是不可能看见的!然后,倒下的灯,你也是看不见的。因为那粉碎的玻璃,怎么看都不会知道那是灯的碎片。那么,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看到的那灯呢!只有在那灯倒下的瞬间!能看见的地方,只有绫里法律事务所。也就是说,犯罪的瞬间,你就在杀人现场!

就在小中几乎崩溃,就要认罪的时候,检察官却横插一脚。

检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还是认罪吧,把放窃听器的事,都说出来吧。各位,小中头脑有些混乱,所以由我来解释一下。其实是他进入事务所放窃听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灯的。

所以,只有让小中再一次进行证言。

寻问开始后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绽。就在这时,他仿佛看到了千寻所长,原来是所长借助真宵的灵力在和主角对话。她告诉主角,那张收据就是决胜的关键,那一定是小中写的字。她叫主角看那张收据的背面。原来是一张10万日元的那个立式台灯的收据,而且是9月4日买的,正好是事件发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说他看见那盏灯却是在事件发生前的一个星期里,那时候根本还没有那灯!

「9月9日下午1点16分,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再次开庭。原来先前主角晕过去了,所以暂时休庭。现在寻问开始。

主角就拿出那张收据,指出小中的破绽。就在法官也在事实面前只能执行公正的时候,那位检察官又横插一脚,想要改日再审判。所以法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这时,所长通过真宵,给了主角一张记录。主角把这给法官阅读,听到的都是些熟悉的名字,这些都是政界、经济界的名人。小中听到大吃一惊,这时所长又通过真宵对小中说:如果你不认罪,我就把这张表交给新闻媒介。小中果然吃这一套,立刻把什么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无罪释放!

在等候室中,见到了通过真宵身体的千寻,她让主角今晚9点来事务所。晚上主角来到事务所,听到的是所长的声音,这时突然真宵出现。原来一直都是她在扮演着所长,并非什么灵力。她交给主角一张所长写的纸条,就是让主角接管事务所,成立“成步堂律师事务所”……真宵也会协助主角的,他们互相握手。

就在这时,主角真的听到了所长的声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会一直看着你,支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里?

真宵:当然是去吃拉面啊。这附近有一家很不错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nana,字数有限,剩下的自己看吧!

求逆逆转裁判1的第五话(复苏的逆转)的攻略~

我复制别人的

成步堂龙一――主人公,宝月巴的辩护律师

宝月茜――宝月巴的妹妹,两者之间似乎有一些不为人知的隐情,关系比较微妙

御剑怜侍――负责本案的检察官,外界对其有不甚好的风评。在案发当天被授予“最佳检察官”称号,一个标有K(KING)字的奖杯

宝月巴――案件最大的疑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罪门恭介――目前职业为巡警(PATROLMAN),以前却是一位刑警。根据其现在的职责范围,罪门本不该负责此次的杀人案件,不过由于某些原因这次却被特别指派调查此案

市之谷响华――卖便当的女老板,和罪门一样前身是警视厅的一位女刑警,不过由于某些原因被革职,人称“毒呕女王”。对检察官这一职业怀有很深的敌意,是宝月巴杀人事件目前唯一的证人

严徒海慈――警视厅的最高负责人,出现于第一轮法庭BATTLE的后半部分,带来了冲击性的情报和证据

原灰奖――貌似也是巡警,案件的另一个嫌疑人

多田敷道夫――被害人,在生时是一位警视厅探员,不过能力并不突出

[color=red][b]案件基本资料[/b][/color]

案发地点:检察院大楼的地下停车库A区域

案发时间:2月21日下午5点15分

被害人:多田敷道夫

凶器:御剑怜侍自用车后备箱内的匕首(刀身长约10CM)

尸体位置:御剑怜侍自用车后备箱

致死原因:胸口前的一处致命刀伤(据死亡报告是一击致死),大量失血而亡。

嫌疑人:宝月巴

目击者:市之谷响华

[color=red][b]案件描述――9/18[/b][/color]

案件看上去非常地简单,宝月巴于2月21日下午通过电话把被害人多田敷道夫叫至检察院大楼的地下停车库。

5点12分,御剑怜侍驾车回车库,并离开。

5点15分,宝月巴利用御剑怜侍车内的匕首猛刺被害人胸部,至其死亡。

5点18分,宝月巴通过手机打了个电话给其妹宝月茜,提到关键字“围巾”(或围脖)。

案发当时,市之谷响华正好在探望其在检察院保安室工作的男友。由于保安室的位置处于地下车库的二楼,能一目了然地看到地下车库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市之谷响华目睹了整个案件的案发情况。不过由于保安室到地下车库的紧急出口被反锁,所以为了逮捕宝月巴,市之谷响华只能绕远路至案发现场。根据车库平面图中的距离和时间估算,她大约花了5分钟才到达现场,也就是说在这5分钟成为了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空白点”。

现在再来看一下案发现场的地下车库,从游戏里的平面图中可以看到整个车库被划分为A,B两个区域,A区域为检察官们的停车地点,B区域则为外来人员的停车区。A,B区域之间有一道高6(9?具体忘了)英尺的铁丝网分隔,并且在A区域中,其间也有一道高6英尺的矮墙,可以部分阻挡B区域中人的视线,而被害人尸体被发现的那辆跑车就位于铁丝网和矮墙中间。

当市之谷响华到达了B区域后,其用“拍立得”拍下了一张重要的现场照片,其上反映宝月巴的外套中上有大量明显的血斑,同时手上也套有轻薄的塑胶手套,显示其有确凿的杀人事实并进行了事先的预谋。并且在其后的法庭供证部分,市之谷响华提举了另两样对宝月巴非常不利的证据,一项是被害人多田敷道夫的白色皮鞋,根据检验上面有被害人和宝月巴两人的血迹,而事实上,宝月巴在案发后被发现手上确实有割伤流血的痕迹。另一项则是市之谷响华拍摄的第二张现场照片,照片中显示了在案发的跑车周围有用大量清水冲洗过的迹象,完美地立证了宝月巴为了掩盖杀人后的血污,用现场的水桶(游戏中提示的是油桶,只不过里面装了水而已)清洗了现场。不过也正是由于第二张照片中的一处细微的不合理事项,给了成步堂反击的机会,获得了苟延残喘的短暂休庭,而这个不合理事项,则和5点18分宝月巴在电话中提到的围巾有着密切的关联。

在休庭阶段重新整理一下手头的证物,会发现一张在调查现场时发现的便条在刚才的法庭辩论中完全没有用处,虽然这是在案发后备箱中一处不显眼的地方发现的,但是上面多田敷的页眉却可以肯定这是被害者的东西,不过上面“9-7S(第一行),12/2(第二行)”这样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却还是让人不得甚解。

休庭结束后发现御剑怜侍脸色铁青,同时证人席上却坐着一个从来没有看到过的老人,看审判长对其也要避让三分的态度,隐约觉得这人来头不小。而在其后的对话中才了解到这位老人原来是警视厅的最高长官严徒海慈,此次前来是因为带来了一些重要的证物。而其中一项证物就是市之谷响华第二张照片中被指出的不合理事项,在汽车排气口中发现的一条红色围巾。回想宝月巴平时的装束,可以发现她似乎很喜欢在脖子上围上一条红色的丝巾,不过根据案发时的照片,她的脖子上却没有围这条丝巾,这个疑点已经很让人费解了。不过更让人觉得可疑的是丝巾中包裹的东西,一把血迹斑斑,已经折断的弹簧匕首,而其后严徒海慈最高长官的一段发言带来了更惊人的冲击事实,原来在检察院地下车库发生了命案的同一天,警视厅中也有一位刑警被发现死于证物陈列室内,时间同样是下午5点15分,而这位刑警的身份更是让法庭内所有的人大跌眼镜――他竟然就是多田敷道夫,本案中唯一的被害者。

同一个被害者在同一时间内被发现死于不同的两个地点,并且这两个地点之间相差至少30分钟的车程,这未免太过不可思议。而同样不可思议的是御剑怜侍竟然在事前没有注意到这个荒诞的情况,因为根据严徒海慈的陈述,在警视厅多田敷被害案发后,他曾派人把相关的资料送给御剑审阅,不过御剑却看都没看就打发走了跑腿的那位警官,实在不像平常连一点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的他,对此,御剑本人似乎无可辩驳也无法辩驳。不过所幸的是,警视厅这方面已经逮捕了他们认为有最大嫌疑的罪犯,并关押在拘留所等待审问。

由于严徒海慈带来的冲击性情报,让原本看似简单的本案突然陷入了层层的迷雾之中,因此裁判长宣布今天就此休庭,让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利用1天的时间重新去收集资料,来日再审。至此,游也进入到了新的调查部分

[color=red][b]9-21第二次更新[/b][/color]

警方所逮捕的另一位疑犯看上去非常地眼熟,在记忆中寻找一番后发现原来这位杀人凶手就是给御剑送报告的那位巡警――原灰奖。从在拘留所的对话中发现这位巡警的性格似乎有点脱线,对工作抱有极大的热情但是却又非常地迷糊,和系剧警官有得一拼。根据原灰奖的陈述,在21日5点14分,他从警视厅证物陈列室的监控录像中看到一个可疑的人影,出于安全的考虑,自己便要求对方出示警官证,可是没有想到对方突然拔出匕首向他袭来。出于防卫本能,原灰奖和对方进行了搏斗,并在搏斗中被对方猛击头部至昏迷,而当他醒来之后,才得知自己刚刚与之搏斗的可以人士原来是多田敷道夫,并且已经死亡。因此,做为最后一个看见被害人,并与之发生过冲突的唯一当事人,警方以杀人罪逮捕了他。

[color=blue]题外话

根据剧本的走向和上面的这一些描述,自己发现这次的剧本中似乎存在着一个漏洞。首先,在一开始的阶段,原灰奖提到自己是在监控录像中看到有可疑人士进入了陈列室才跟进的,不过在后面的剧本中,结合一张当天进入陈列室的记录后,他又说到案发当天自己的职责是看管好逮捕君,正因为要分别放入和取出逮捕君才会在记录上留下两次的名字,并且正好在取出逮捕君的时候遇见了多田敷才会发生这次的事件,显得前后不一致。当然,也不排除这是自己没看清对白造成的[/color]

再一次来到检察院地下车库调查时,很巧地碰到了市之谷响华,在攀谈中她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原来这次的被害人和她自己以前曾经共事过一个案件,并且更令人吃惊的是,罪门恭介,御剑怜侍,甚至此次的委托人宝月巴都和这个案件有关,多田敷是警方的负责人,御剑是当时案件的检察官。虽然这个案件在当时已经结案并且就要在今年的2/21日办理移交手续,彻底归档不再翻案了,但是从这次案件之后市之谷被革职,罪门恭介被降职来看,这个案件似乎有着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许这次的杀人事件是当时的某种延续,那个存在着太多迷题的SL-9号案件……

为了能够搞清多田敷为何会在同一时间死于两个不同的地点,因此证物陈列室的调查是非常必要的,本以为作为一个当事律师进入重要的案发现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可是没想到严徒海慈最高长官很爽快地就答应了这个要求,并给了自己一张ID卡,用于进出陈列室用。同时,在和警视厅内一些警员的对话中得知,在案发当天,多田敷似乎填写过一张“报失单”,不过似乎他填到一半就有事走开了,因此,这张填到一般的单子就被当作了垃圾处理,没有被收入到警方物证中去。

陈列室可以经由保安室进入,而进入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有ID卡,每一位警员都有自己的ID卡,因此平时都可以随意进出,不过在进入的同时,监控仪器会自动记录下进入者的ID号码和进入时间。在证物室内会遇见正在巡查的系剧警官,得知这里的证物都是由当事警官亲自保管的,每一个保管箱都需要验证指纹密码才能够打开,不过事实上很多警视厅内的刑警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感应设备。从平面图来看证物室的构造非常简单,类似于“』”型,而已经用黄线封锁了的区域就是多田敷的被害地点,根据宝月茜科学调查(发光氨测试剂)的方法,发现在这里的地面上确实曾有过大量的血迹,证明严徒海慈所说的证物室内发生杀人事件并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离开杀人地点有一定距离的保管箱处竟然同样发现了发光氨试剂反映的迹象,并且一下子就是两个。从发光的反映来看,这两个血迹在被抹去前似乎都是掌印,利用新的指纹鉴别技术后,发现其中一个较为清晰的掌印中没有任何的指纹信息,似乎留下它的主人带上了手套,而对另一个掌印分析后,却发现这个指纹和罪门恭介的指纹信息完全一致。罪门警员为什么会在证物室留下一个带血的掌印?他到证物室来做什么?当时又发生了什么?而在给系剧警官看了证物室出入人员记录后更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情报,原来在案发当天的4点40分,御剑怜侍也曾进入过证物室中!案件的发展似乎越来越难以想象了……

[color=blue]题外话

根据先前的案件描述,警视厅和检察院相差约30分钟车程的距离,也就是说检察院的地下车库和警视厅的证物陈列室在地理位置上相差颇远。但是从游戏中实际的情况来看却不是如此,如果自己没有理解错误的话市之谷响华所提到的保安室男友就是罪门恭介,而其所在的保安室在检察院地下车库的二楼,游戏中有明确的SECURITY ROOM的标志。再回头来看证物陈列室的地点,根据游戏中的画面提示和一些指示性的介绍,玩家会很自然地认为证物陈列室的入口就在保安室里,和一开始的设定又有矛盾。[/color]

[color=red][b]9-23日第三次更新[/b][/color]

第二天的法庭审判在忐忑不安中开始了,虽然在证物室中发现了罪门恭介的指纹可谓是一个意外的收获,但是缺乏其他有力的证据依然让今天的辩护困难重重,而案件中另一位当事人原灰奖在一开始自述时就把自己的职业无误称为杀人凶手也确实是一个不太吉利的先兆。原灰奖关于案件的陈述和当初在审讯室中透露的情报基本一致,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询问后也没有发现什么矛盾点,就在大家以为这次审判会比较顺利时,裁判长(?)却拿出了一盘记录了案发当时的录影带。御剑在看到这盘录影带时脸色非常难看,原来在先前的调查中,他曾向警视厅询问过案发当时录影带的事宜,但被告知已被误删,不过现在这盘录影带却做为证物之一出现在法庭之上,这不禁让人非常奇怪。

关于当时案发情况的那段影像并不长,本以为这段影像后能作为一个有力的证据而被采用,但是实际上当在场所有人观看了后,大家都一致认为它反而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由于摄像头在记录这段影像时一直在来回地机械运动,并且很不巧的是那个等人高的逮捕君正好挡在了摄像头前,因此录影带中实际记录下的案发情况只有很“破碎”的一部分,不仅毫无连贯性另外很多重要的画面情报也被遮挡住了。不过即使如此,在缺乏足够物证的这个案件中,这盘录影带还是透露了一部分信息,并且暗藏着几个很容易被疏忽的矛盾点。循着这些矛盾点,一个很大的疑点开始浮现,在5点15分被杀害于证物室的多田敷是不是真的就是他本人?为了能够把案件引向这个新的方向,自己提举了先前发现的那个罪门恭介的指纹物证,并传罪门警官就此事做相关的证言说明。

即使在极为严肃的法庭之上,罪门警官依然是一副桀骜不羁的神情,虽然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指控为案件的嫌疑人,但似乎他有极大的自信摆脱目前的这一困境。根据他的解释,在杀人现场留下指纹是因为自己需要每天去证物室进行巡查,是在日常的检查中自然留下的,和杀人案件并无任何关联。罪门的证言看上去非常地严谨,但是在结合了当天的录像内容后,却发现一个很不自然的疑点,罪门所拥有的那个证物箱在短短几分钟影像的前后竟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不同,而由于每一个证物箱都需要本人的指纹验证后才能开启,说明罪门在案发当时确实出现在了现场!指出这个矛盾点后罪门哑口无言,因为他本人根本不知道这些证物箱有指纹验证系统,在如此的铁证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案发当天假扮了多田敷,并开始述说出真正的事实,而伴随着他其后的一段发言,SL-9号案件再次浮出了水面,看来这个本应该在2月21日被封存的连续杀人案件正如自己先前的猜测,它就是一切的源头和起因。

由于罪门承认了当天自己曾假扮多田敷的事实,因此关于多田敷同时被害于两个地点的疑点终于水落实出。不过正如御剑所言,既然事实证明了多田敷确实只在检查院地下车库被害,因此,宝月巴的嫌疑反而越加明显,毕竟在这一处的案发当时,有市之谷响华确凿的目睹证言。虽然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但毕竟先前的事实都是自己一手推论出来的,自己不可能再去推翻,显然御剑早就料到会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况,才会在先前的辩论中一直保持低调,刻意让我跳进自己设下的陷阱中去。就在自己不知何言以对时,宝月茜的一番话让我突然产生一个能够逆转一切的想法,而所有的关键就在于案发现场留下的另一个血掌印。根据原灰奖的陈述和名册登记卡的记录,在21日下午4点50分到5点15分时,逮捕君一直被放置在证物室内系锯警官的保管箱前,也就是说,只有在罪门和原灰搏斗前证物室中发生了另一起流血争斗的情况下,系锯的保管箱上才有可能会留下血掌印!再回头看案发当天的名单记录,发现在此之前只有4点40分的御剑和4点20分的另一位ID号为“7777777”的匿名人氏曾来过证物室。据御剑自己陈述,他当天来到证物室是因为严徒海慈长官要求他去取一样某个案件的相关证物的,而且要在4点40到4点50这短短的十分钟内杀人,搬运尸体并清洗所有的血迹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所有的焦点开始集中到“7777777”这个人士身上,但可惜的是这个号码是高层人员使用过ID卡后留下的一个伪装代号,一般人是无权进行查询的。与此同时,不甘心的罪门再次在宝月巴面前提起了SL-9号案件,质问其是否当时所有的证据都是确凿并且合乎法律程序的,本以为答案是勿庸置疑的,但是宝月巴的回答却让全场一片哗然,“为了能够让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有时一些程序外的手段是必须的……”。至此,法庭陷入了一片极度的混乱中,而案件的审判也不得不拖入到最后一次的法庭辩护……

[color=red][b]10-21日第四次更新[/b][/color]

2月24日,虽然离案件的最终审判日已经越来越近,但是太多的谜团直到今日还是依然没有一丝头绪,尤其是那个神秘的SL-9号事件。当时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每个人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它和今次的案件到底又有些什么样的联系?如果能够解开这些疑点的话,对案件的进展必定会有莫大的帮助。在这一想法的驱使下,自己决定再次向宝月巴询问当时的事宜。

在警察局门口,碰到了罪门警员,由于在昨天的法庭上得知SL-9号案件中他弟弟是被害人之一,因此出于进一步了解案情的原因,询问了一些关于当时的情况。原来罪门被害的弟弟以前也是一位检察官,非常优秀的他在案发当天曾和御剑一样被授予了“最佳检察官”的称号,不过就在之后没多久,就因为卷入了事件中英年早逝。由于案件中有太多的疑点,而21日又是证物移交的最后一天,因此不甘心的他才会出此下策,冒充多田敷希望亲自能找出证物和案件中的矛盾点,揭露事实的真相。之后和宝月巴的对话中得到的信息也大致雷同,但是通过宝月茜和其的一番对话后却确认了SL-9号案件原来就是宝月茜被卷入的连续杀人案件,这解释了为何宝月茜的名字为何会出现在案件当事人的名录之上,而似乎宝月巴默认有做假证的事实也正是因为案件中牵涉了妹妹宝月茜的缘故。

虽然目前还有很多的谜团尚未明了,但是所有的线索似乎都指向了一个方向――SL-9号案件。因此为了能充分了解案发当时的情况,现场取证非常有必要,而案发的现场则在于现在警视厅的局长室。说明来意之后,最高长官严徒海慈当场就婉拒了,认为SL-9号案件已经顺利结案,没有任何翻案的必要了。但是从其办公桌上留有的SL-9号案件的证物清单上可以看出,严徒本人似乎对SL-9号案件有点放不下心。遇到了系锯警官后,提出想偷偷潜入局长室调查一事,虽然系锯有想帮忙的意思,但是却害怕自己饭碗不保,不过在得知御剑因为这个案件正考虑辞去检察官一职后,他立马出借了自己ID卡,让我们展开实地调查。

局长室非常之大,根据系锯所说,这里就是以前宝月巴和严徒一起办公的地方,并且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当时警视厅最为出色的一对传奇搭档,宝月巴的办公桌到现在仍旧被保留着。在用发光氨测试剂测试之后,发现在宝月巴的办公处曾有大量的血迹,似乎这里就是罪门的弟弟被害的当事地点。而在调查严徒长官的桌上的证物清单后,发现了一个令人不解的地方,原来在这张清单背后竟然有着一副案发时的涂鸦,不知道有何用意。而在严徒长官的保险柜中则找到了另两件重要的证物,一件是粘有血迹的瓦罐碎片,另一件则是张粘有指纹的碎布。联想起先前在证物室发现的瓦罐碎片,果然在加上这片后就拼装完整了,而调查碎布上的指纹后,发现其上的指纹竟然和宝月茜完全一致!虽然不知道目前这意味着什么,但这个冲击性的证物必定有着绝大的隐情,或许正是找出事实真相的最大王牌。而从严徒长官保留着这两样至关重要的证物的情况来看,他在这个案件中必然也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也许宝月巴在这次杀人案件中不寻常的举动和供认不讳的情况正是出于庇护他的原因?在当面质问了宝月巴后,其沉默不语的反应也正验证了自己的想法,看来所有的谜团都会在明天的法庭中揭晓了,真相永远只有一个!(原谅我吧,柯南君……)

求逆逆转裁判1的第五话(复苏的逆转)的攻略~

我复制别人的

成步堂龙一――主人公,宝月巴的辩护律师

宝月茜――宝月巴的妹妹,两者之间似乎有一些不为人知的隐情,关系比较微妙

御剑怜侍――负责本案的检察官,外界对其有不甚好的风评。在案发当天被授予“最佳检察官”称号,一个标有K(KING)字的奖杯

宝月巴――案件最大的疑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罪门恭介――目前职业为巡警(PATROLMAN),以前却是一位刑警。根据其现在的职责范围,罪门本不该负责此次的杀人案件,不过由于某些原因这次却被特别指派调查此案

市之谷响华――卖便当的女老板,和罪门一样前身是警视厅的一位女刑警,不过由于某些原因被革职,人称“毒呕女王”。对检察官这一职业怀有很深的敌意,是宝月巴杀人事件目前唯一的证人

严徒海慈――警视厅的最高负责人,出现于第一轮法庭BATTLE的后半部分,带来了冲击性的情报和证据

原灰奖――貌似也是巡警,案件的另一个嫌疑人

多田敷道夫――被害人,在生时是一位警视厅探员,不过能力并不突出

[color=red][b]案件基本资料[/b][/color]

案发地点:检察院大楼的地下停车库A区域

案发时间:2月21日下午5点15分

被害人:多田敷道夫

凶器:御剑怜侍自用车后备箱内的匕首(刀身长约10CM)

尸体位置:御剑怜侍自用车后备箱

致死原因:胸口前的一处致命刀伤(据死亡报告是一击致死),大量失血而亡。

嫌疑人:宝月巴

目击者:市之谷响华

[color=red][b]案件描述――9/18[/b][/color]

案件看上去非常地简单,宝月巴于2月21日下午通过电话把被害人多田敷道夫叫至检察院大楼的地下停车库。

5点12分,御剑怜侍驾车回车库,并离开。

5点15分,宝月巴利用御剑怜侍车内的匕首猛刺被害人胸部,至其死亡。

5点18分,宝月巴通过手机打了个电话给其妹宝月茜,提到关键字“围巾”(或围脖)。

案发当时,市之谷响华正好在探望其在检察院保安室工作的男友。由于保安室的位置处于地下车库的二楼,能一目了然地看到地下车库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市之谷响华目睹了整个案件的案发情况。不过由于保安室到地下车库的紧急出口被反锁,所以为了逮捕宝月巴,市之谷响华只能绕远路至案发现场。根据车库平面图中的距离和时间估算,她大约花了5分钟才到达现场,也就是说在这5分钟成为了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空白点”。

现在再来看一下案发现场的地下车库,从游戏里的平面图中可以看到整个车库被划分为A,B两个区域,A区域为检察官们的停车地点,B区域则为外来人员的停车区。A,B区域之间有一道高6(9?具体忘了)英尺的铁丝网分隔,并且在A区域中,其间也有一道高6英尺的矮墙,可以部分阻挡B区域中人的视线,而被害人尸体被发现的那辆跑车就位于铁丝网和矮墙中间。

当市之谷响华到达了B区域后,其用“拍立得”拍下了一张重要的现场照片,其上反映宝月巴的外套中上有大量明显的血斑,同时手上也套有轻薄的塑胶手套,显示其有确凿的杀人事实并进行了事先的预谋。并且在其后的法庭供证部分,市之谷响华提举了另两样对宝月巴非常不利的证据,一项是被害人多田敷道夫的白色皮鞋,根据检验上面有被害人和宝月巴两人的血迹,而事实上,宝月巴在案发后被发现手上确实有割伤流血的痕迹。另一项则是市之谷响华拍摄的第二张现场照片,照片中显示了在案发的跑车周围有用大量清水冲洗过的迹象,完美地立证了宝月巴为了掩盖杀人后的血污,用现场的水桶(游戏中提示的是油桶,只不过里面装了水而已)清洗了现场。不过也正是由于第二张照片中的一处细微的不合理事项,给了成步堂反击的机会,获得了苟延残喘的短暂休庭,而这个不合理事项,则和5点18分宝月巴在电话中提到的围巾有着密切的关联。

在休庭阶段重新整理一下手头的证物,会发现一张在调查现场时发现的便条在刚才的法庭辩论中完全没有用处,虽然这是在案发后备箱中一处不显眼的地方发现的,但是上面多田敷的页眉却可以肯定这是被害者的东西,不过上面“9-7S(第一行),12/2(第二行)”这样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却还是让人不得甚解。

休庭结束后发现御剑怜侍脸色铁青,同时证人席上却坐着一个从来没有看到过的老人,看审判长对其也要避让三分的态度,隐约觉得这人来头不小。而在其后的对话中才了解到这位老人原来是警视厅的最高长官严徒海慈,此次前来是因为带来了一些重要的证物。而其中一项证物就是市之谷响华第二张照片中被指出的不合理事项,在汽车排气口中发现的一条红色围巾。回想宝月巴平时的装束,可以发现她似乎很喜欢在脖子上围上一条红色的丝巾,不过根据案发时的照片,她的脖子上却没有围这条丝巾,这个疑点已经很让人费解了。不过更让人觉得可疑的是丝巾中包裹的东西,一把血迹斑斑,已经折断的弹簧匕首,而其后严徒海慈最高长官的一段发言带来了更惊人的冲击事实,原来在检察院地下车库发生了命案的同一天,警视厅中也有一位刑警被发现死于证物陈列室内,时间同样是下午5点15分,而这位刑警的身份更是让法庭内所有的人大跌眼镜――他竟然就是多田敷道夫,本案中唯一的被害者。

同一个被害者在同一时间内被发现死于不同的两个地点,并且这两个地点之间相差至少30分钟的车程,这未免太过不可思议。而同样不可思议的是御剑怜侍竟然在事前没有注意到这个荒诞的情况,因为根据严徒海慈的陈述,在警视厅多田敷被害案发后,他曾派人把相关的资料送给御剑审阅,不过御剑却看都没看就打发走了跑腿的那位警官,实在不像平常连一点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的他,对此,御剑本人似乎无可辩驳也无法辩驳。不过所幸的是,警视厅这方面已经逮捕了他们认为有最大嫌疑的罪犯,并关押在拘留所等待审问。

由于严徒海慈带来的冲击性情报,让原本看似简单的本案突然陷入了层层的迷雾之中,因此裁判长宣布今天就此休庭,让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利用1天的时间重新去收集资料,来日再审。至此,游也进入到了新的调查部分

[color=red][b]9-21第二次更新[/b][/color]

警方所逮捕的另一位疑犯看上去非常地眼熟,在记忆中寻找一番后发现原来这位杀人凶手就是给御剑送报告的那位巡警――原灰奖。从在拘留所的对话中发现这位巡警的性格似乎有点脱线,对工作抱有极大的热情但是却又非常地迷糊,和系剧警官有得一拼。根据原灰奖的陈述,在21日5点14分,他从警视厅证物陈列室的监控录像中看到一个可疑的人影,出于安全的考虑,自己便要求对方出示警官证,可是没有想到对方突然拔出匕首向他袭来。出于防卫本能,原灰奖和对方进行了搏斗,并在搏斗中被对方猛击头部至昏迷,而当他醒来之后,才得知自己刚刚与之搏斗的可以人士原来是多田敷道夫,并且已经死亡。因此,做为最后一个看见被害人,并与之发生过冲突的唯一当事人,警方以杀人罪逮捕了他。

[color=blue]题外话

根据剧本的走向和上面的这一些描述,自己发现这次的剧本中似乎存在着一个漏洞。首先,在一开始的阶段,原灰奖提到自己是在监控录像中看到有可疑人士进入了陈列室才跟进的,不过在后面的剧本中,结合一张当天进入陈列室的记录后,他又说到案发当天自己的职责是看管好逮捕君,正因为要分别放入和取出逮捕君才会在记录上留下两次的名字,并且正好在取出逮捕君的时候遇见了多田敷才会发生这次的事件,显得前后不一致。当然,也不排除这是自己没看清对白造成的[/color]

再一次来到检察院地下车库调查时,很巧地碰到了市之谷响华,在攀谈中她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原来这次的被害人和她自己以前曾经共事过一个案件,并且更令人吃惊的是,罪门恭介,御剑怜侍,甚至此次的委托人宝月巴都和这个案件有关,多田敷是警方的负责人,御剑是当时案件的检察官。虽然这个案件在当时已经结案并且就要在今年的2/21日办理移交手续,彻底归档不再翻案了,但是从这次案件之后市之谷被革职,罪门恭介被降职来看,这个案件似乎有着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许这次的杀人事件是当时的某种延续,那个存在着太多迷题的SL-9号案件……

为了能够搞清多田敷为何会在同一时间死于两个不同的地点,因此证物陈列室的调查是非常必要的,本以为作为一个当事律师进入重要的案发现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可是没想到严徒海慈最高长官很爽快地就答应了这个要求,并给了自己一张ID卡,用于进出陈列室用。同时,在和警视厅内一些警员的对话中得知,在案发当天,多田敷似乎填写过一张“报失单”,不过似乎他填到一半就有事走开了,因此,这张填到一般的单子就被当作了垃圾处理,没有被收入到警方物证中去。

陈列室可以经由保安室进入,而进入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有ID卡,每一位警员都有自己的ID卡,因此平时都可以随意进出,不过在进入的同时,监控仪器会自动记录下进入者的ID号码和进入时间。在证物室内会遇见正在巡查的系剧警官,得知这里的证物都是由当事警官亲自保管的,每一个保管箱都需要验证指纹密码才能够打开,不过事实上很多警视厅内的刑警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感应设备。从平面图来看证物室的构造非常简单,类似于“』”型,而已经用黄线封锁了的区域就是多田敷的被害地点,根据宝月茜科学调查(发光氨测试剂)的方法,发现在这里的地面上确实曾有过大量的血迹,证明严徒海慈所说的证物室内发生杀人事件并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离开杀人地点有一定距离的保管箱处竟然同样发现了发光氨试剂反映的迹象,并且一下子就是两个。从发光的反映来看,这两个血迹在被抹去前似乎都是掌印,利用新的指纹鉴别技术后,发现其中一个较为清晰的掌印中没有任何的指纹信息,似乎留下它的主人带上了手套,而对另一个掌印分析后,却发现这个指纹和罪门恭介的指纹信息完全一致。罪门警员为什么会在证物室留下一个带血的掌印?他到证物室来做什么?当时又发生了什么?而在给系剧警官看了证物室出入人员记录后更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情报,原来在案发当天的4点40分,御剑怜侍也曾进入过证物室中!案件的发展似乎越来越难以想象了……

[color=blue]题外话

根据先前的案件描述,警视厅和检察院相差约30分钟车程的距离,也就是说检察院的地下车库和警视厅的证物陈列室在地理位置上相差颇远。但是从游戏中实际的情况来看却不是如此,如果自己没有理解错误的话市之谷响华所提到的保安室男友就是罪门恭介,而其所在的保安室在检察院地下车库的二楼,游戏中有明确的SECURITY ROOM的标志。再回头来看证物陈列室的地点,根据游戏中的画面提示和一些指示性的介绍,玩家会很自然地认为证物陈列室的入口就在保安室里,和一开始的设定又有矛盾。[/color]

[color=red][b]9-23日第三次更新[/b][/color]

第二天的法庭审判在忐忑不安中开始了,虽然在证物室中发现了罪门恭介的指纹可谓是一个意外的收获,但是缺乏其他有力的证据依然让今天的辩护困难重重,而案件中另一位当事人原灰奖在一开始自述时就把自己的职业无误称为杀人凶手也确实是一个不太吉利的先兆。原灰奖关于案件的陈述和当初在审讯室中透露的情报基本一致,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询问后也没有发现什么矛盾点,就在大家以为这次审判会比较顺利时,裁判长(?)却拿出了一盘记录了案发当时的录影带。御剑在看到这盘录影带时脸色非常难看,原来在先前的调查中,他曾向警视厅询问过案发当时录影带的事宜,但被告知已被误删,不过现在这盘录影带却做为证物之一出现在法庭之上,这不禁让人非常奇怪。

关于当时案发情况的那段影像并不长,本以为这段影像后能作为一个有力的证据而被采用,但是实际上当在场所有人观看了后,大家都一致认为它反而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由于摄像头在记录这段影像时一直在来回地机械运动,并且很不巧的是那个等人高的逮捕君正好挡在了摄像头前,因此录影带中实际记录下的案发情况只有很“破碎”的一部分,不仅毫无连贯性另外很多重要的画面情报也被遮挡住了。不过即使如此,在缺乏足够物证的这个案件中,这盘录影带还是透露了一部分信息,并且暗藏着几个很容易被疏忽的矛盾点。循着这些矛盾点,一个很大的疑点开始浮现,在5点15分被杀害于证物室的多田敷是不是真的就是他本人?为了能够把案件引向这个新的方向,自己提举了先前发现的那个罪门恭介的指纹物证,并传罪门警官就此事做相关的证言说明。

即使在极为严肃的法庭之上,罪门警官依然是一副桀骜不羁的神情,虽然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指控为案件的嫌疑人,但似乎他有极大的自信摆脱目前的这一困境。根据他的解释,在杀人现场留下指纹是因为自己需要每天去证物室进行巡查,是在日常的检查中自然留下的,和杀人案件并无任何关联。罪门的证言看上去非常地严谨,但是在结合了当天的录像内容后,却发现一个很不自然的疑点,罪门所拥有的那个证物箱在短短几分钟影像的前后竟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不同,而由于每一个证物箱都需要本人的指纹验证后才能开启,说明罪门在案发当时确实出现在了现场!指出这个矛盾点后罪门哑口无言,因为他本人根本不知道这些证物箱有指纹验证系统,在如此的铁证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案发当天假扮了多田敷,并开始述说出真正的事实,而伴随着他其后的一段发言,SL-9号案件再次浮出了水面,看来这个本应该在2月21日被封存的连续杀人案件正如自己先前的猜测,它就是一切的源头和起因。

由于罪门承认了当天自己曾假扮多田敷的事实,因此关于多田敷同时被害于两个地点的疑点终于水落实出。不过正如御剑所言,既然事实证明了多田敷确实只在检查院地下车库被害,因此,宝月巴的嫌疑反而越加明显,毕竟在这一处的案发当时,有市之谷响华确凿的目睹证言。虽然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但毕竟先前的事实都是自己一手推论出来的,自己不可能再去推翻,显然御剑早就料到会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况,才会在先前的辩论中一直保持低调,刻意让我跳进自己设下的陷阱中去。就在自己不知何言以对时,宝月茜的一番话让我突然产生一个能够逆转一切的想法,而所有的关键就在于案发现场留下的另一个血掌印。根据原灰奖的陈述和名册登记卡的记录,在21日下午4点50分到5点15分时,逮捕君一直被放置在证物室内系锯警官的保管箱前,也就是说,只有在罪门和原灰搏斗前证物室中发生了另一起流血争斗的情况下,系锯的保管箱上才有可能会留下血掌印!再回头看案发当天的名单记录,发现在此之前只有4点40分的御剑和4点20分的另一位ID号为“7777777”的匿名人氏曾来过证物室。据御剑自己陈述,他当天来到证物室是因为严徒海慈长官要求他去取一样某个案件的相关证物的,而且要在4点40到4点50这短短的十分钟内杀人,搬运尸体并清洗所有的血迹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所有的焦点开始集中到“7777777”这个人士身上,但可惜的是这个号码是高层人员使用过ID卡后留下的一个伪装代号,一般人是无权进行查询的。与此同时,不甘心的罪门再次在宝月巴面前提起了SL-9号案件,质问其是否当时所有的证据都是确凿并且合乎法律程序的,本以为答案是勿庸置疑的,但是宝月巴的回答却让全场一片哗然,“为了能够让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有时一些程序外的手段是必须的……”。至此,法庭陷入了一片极度的混乱中,而案件的审判也不得不拖入到最后一次的法庭辩护……

[color=red][b]10-21日第四次更新[/b][/color]

2月24日,虽然离案件的最终审判日已经越来越近,但是太多的谜团直到今日还是依然没有一丝头绪,尤其是那个神秘的SL-9号事件。当时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每个人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它和今次的案件到底又有些什么样的联系?如果能够解开这些疑点的话,对案件的进展必定会有莫大的帮助。在这一想法的驱使下,自己决定再次向宝月巴询问当时的事宜。

在警察局门口,碰到了罪门警员,由于在昨天的法庭上得知SL-9号案件中他弟弟是被害人之一,因此出于进一步了解案情的原因,询问了一些关于当时的情况。原来罪门被害的弟弟以前也是一位检察官,非常优秀的他在案发当天曾和御剑一样被授予了“最佳检察官”的称号,不过就在之后没多久,就因为卷入了事件中英年早逝。由于案件中有太多的疑点,而21日又是证物移交的最后一天,因此不甘心的他才会出此下策,冒充多田敷希望亲自能找出证物和案件中的矛盾点,揭露事实的真相。之后和宝月巴的对话中得到的信息也大致雷同,但是通过宝月茜和其的一番对话后却确认了SL-9号案件原来就是宝月茜被卷入的连续杀人案件,这解释了为何宝月茜的名字为何会出现在案件当事人的名录之上,而似乎宝月巴默认有做假证的事实也正是因为案件中牵涉了妹妹宝月茜的缘故。

虽然目前还有很多的谜团尚未明了,但是所有的线索似乎都指向了一个方向――SL-9号案件。因此为了能充分了解案发当时的情况,现场取证非常有必要,而案发的现场则在于现在警视厅的局长室。说明来意之后,最高长官严徒海慈当场就婉拒了,认为SL-9号案件已经顺利结案,没有任何翻案的必要了。但是从其办公桌上留有的SL-9号案件的证物清单上可以看出,严徒本人似乎对SL-9号案件有点放不下心。遇到了系锯警官后,提出想偷偷潜入局长室调查一事,虽然系锯有想帮忙的意思,但是却害怕自己饭碗不保,不过在得知御剑因为这个案件正考虑辞去检察官一职后,他立马出借了自己ID卡,让我们展开实地调查。

局长室非常之大,根据系锯所说,这里就是以前宝月巴和严徒一起办公的地方,并且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当时警视厅最为出色的一对传奇搭档,宝月巴的办公桌到现在仍旧被保留着。在用发光氨测试剂测试之后,发现在宝月巴的办公处曾有大量的血迹,似乎这里就是罪门的弟弟被害的当事地点。而在调查严徒长官的桌上的证物清单后,发现了一个令人不解的地方,原来在这张清单背后竟然有着一副案发时的涂鸦,不知道有何用意。而在严徒长官的保险柜中则找到了另两件重要的证物,一件是粘有血迹的瓦罐碎片,另一件则是张粘有指纹的碎布。联想起先前在证物室发现的瓦罐碎片,果然在加上这片后就拼装完整了,而调查碎布上的指纹后,发现其上的指纹竟然和宝月茜完全一致!虽然不知道目前这意味着什么,但这个冲击性的证物必定有着绝大的隐情,或许正是找出事实真相的最大王牌。而从严徒长官保留着这两样至关重要的证物的情况来看,他在这个案件中必然也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也许宝月巴在这次杀人案件中不寻常的举动和供认不讳的情况正是出于庇护他的原因?在当面质问了宝月巴后,其沉默不语的反应也正验证了自己的想法,看来所有的谜团都会在明天的法庭中揭晓了,真相永远只有一个!(原谅我吧,柯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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